李志亭稱,他祖輩加工銷售“翟莊瘸把”燒雞,已經(jīng)營了上百年,2012年10月,被評為濟南市第四屆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當時我就想把瘸把燒雞注冊商標,后來我就在濟南找了個代理機構,幫我注冊商標,但我在繳納了一大筆代理費后,仍沒有給我注冊上商標。結果在2013年6月8日,瘸把燒雞的商標被別人搶先注冊申請,指定使用于第29類‘燒雞肉罐頭、魚制品’等商品上?!?br />
“我后來找到了濟南中儒商標代理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李曉說,我是“翟莊瘸把燒雞”商標的第三代傳人,又是繼承人。其技藝是“翟莊瘸把燒雞”商標的實際擁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崩钪就そ又f,所以別人搶注商標損害他的在先權利,是以不正當競爭對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商標的惡意搶注。
隨后,李曉受理了“翟莊瘸把”爭議商標申請,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請求書的撰寫,和證據(jù)的整理,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在經(jīng)過長達1年的審理后,終于在2016年5月20日,裁定了劉某某搶注的“翟莊瘸把燒雞”商標無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裁定商標所有權歸濟南市長清區(qū)歸德鎮(zhèn)翟莊村后李街村的李志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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